僑生相關資訊
說明項目 |
內容 |
新生入台時間及接機調查 |
請於完成簽證後聯繫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來臺資訊(含班機及入住防疫旅館),以供輔導人員提前安排接機及名冊報部事宜。 生活輔導組 方妙茹老師聯繫方式 email: ot201@mail.oit.edu.tw line id: dragonyfang |
申辦居留證應繳交資料(持入境許可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入境) |
入臺15日內向居留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居留證。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(台北捷運小南門站2號出口)櫃檯受理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-17:00中午不休息。 (1) 入境居留申請書1份。(回台填寫) |
全民健康保險 |
(1) 海外僑生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,抵臺居留屆滿六個月(期間可離台一次,並於30日內回台),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 (2) 家境清寒之一年級僑生及港澳生,得填具申請表並檢附清寒證明文件(經駐外館處或保薦單位、僑校、僑團等機關或單位【非個人】開立之清寒證明文件),向就讀學校申請,經校方審查符合資格者,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行負擔之健保費(每個月新臺幣749元),由僑委會補助百分之五十(每個月新臺幣375元)。既家境清寒且經申請合格者,自行負擔之健保費為每個月新臺幣374元,一學期繳交2,244元。若未提出清寒申請或申請不合格者,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為每個月新臺幣749元,一學期繳交4,494元。 (3)新生抵臺居留滿六個月,始能加入全民健康保險,故新生在抵臺後六個月內,依現行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,學生可於到校時至生活輔導組填寫保險申請單(保期六個月),並負擔百分之五十保險費用。經僑務委員會通知109、110年度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。 參加保險之外籍生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傷病保險事故須門診治療時,步驟如下:請務必至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看診,至特約醫療院所就診時,門診費用先行自付,再向醫院索取收據及診斷證明書(附有看診醫師的簽名)、填寫保險理賠申請書。 |
僑外生郵局帳戶申請 |
可至板橋八甲分行,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123號1樓(距本校約5分鐘路程) (1) 未滿20歲:申請開戶時,應持學校證明替代父母同意書、在學已註冊學生證、護照或外僑居留證辦理開戶,且必須親自臨櫃辦理。 (2) 年滿20歲:申請開戶時,應持在學已註冊學生證、護照或外僑居留證辦理開戶,且必須親自臨櫃辦理。不含等待時間,證件齊全十分鐘即可完成開戶。 |
僑外生行動門號申請(本校學期間有常駐遠傳電信人員可申辦) |
(1)申辦月租型門號:各業者有居留證效期要求為3、6、12個月不等;其理由為該服務屬於先使用後付費類型,業者考量其提供優惠專案合約期間之設定,或為管控風險等。 (2)申辦預付卡門號:有業者設定居留證效期為3個月,或有業者設定於服務申請時,居留證仍於有效期限內即可;其理由在於預付卡門號因多屬短暫停留之外籍人士申辦,且電信費用係採預付性質,故設定較短效期或僅需於有效期限內即可。另若有其他個案需求,可親洽各電信服務中心,或直接撥打電信業者官網所附之免付費電話詢問。 |
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須知(每學年度9月申請1次,每次核給一年) |
應備清寒相關證件(最新年度開立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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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 |
在臺灣地區原有或現有戶籍之僑生,在學期間應申請緩徵,畢業或離校後,緩徵原因消滅,則應適用歸國僑民兵役相關規定。但如在學期間、畢業或離校後,已無僑民身分,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,有關兵役問題,可向內政部役政署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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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資訊 |
請至學務處→服務學習中心→獎學金資訊查詢。 |
住宿資訊 |
境外新生第一學年可免費住宿,請至住宿申請填寫資訊。 |
其他相關連結 |
外國人在台灣網(內有生活資訊) |
其他表單 |
健保申請表(需在台滿六個月) 首次申請健保IC卡申請表(需確認已投保)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理賠申請單(已投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者使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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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輔導組僑生承辦人分機1333